最近紅白帖都有,看著一對對新人快快樂樂迎向新生活,也看著某些生命就此道別,生命來來去去,都在這個陽光時節,分外刺眼。因此常想起一些生活以外的古怪問題,譬如業力、共業、命與運,或者緣分。

「萬般帶不去,唯有業隨身。」早在多年前,學佛的師姐就耳提面命,醍醐灌頂。勸勉著,要參透人生真相,要修得解脫輪迴,莫要一再造業沉淪。說得是好,可紅塵的誘惑真是不少,名利關、情關,樣樣難。權勢、富貴、聲色、欲樂…哪樣不迷人。沒有幾番修煉,哪來半點功夫。業,依舊隨時造作。心,還在名利是非圈打混,這就是多半的人生。

只是近日來常有些想法,「共業」是否無可避免。共業,是否算是另一種緣分。好的壞的,都存在。有些人,莫名地搭上911死亡班機;有些人,夜夢中,遭遇921地震;還有些人,只是出趟門旅行,從此客死異鄉,魂魄可歸兮。總是千算萬算,不如老天一算。莫非這也是共業。也有人,千里因緣一線牽,越過山高水長來相見,或者,穿越層層的障礙,終要廝守。這是否也要稱它「共業」,多年來,始終疑惑著。

說共業,其實也未必說得那麼遠。生活,會不會就是另一層的共業因緣。今天和誰同桌吃飯,明天和誰同搭一條船,後天又會和誰碰上一面,有人說這叫「緣」。這緣,真是特別。有些人當了一輩子家人,始終沒能好好說上話;有人一見如故,相見恨晚,恨不能一天一夜把過去沒說的話一口氣說完。也有些人,註定緣淺或萍水相逢,門啟門闔,老死不相見。人與人的相遇相合,或者投機契合,或者就是相見不如懷念,總有那麼些特別的東西,讓我們解釋不來。於是我們註解這樣的相遇是「緣分」。

那,這「緣分」是否涵蓋了「共業」。或者,還有別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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