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走路,是這些天常做的事。可能,也會繼續一段日子。

為什麼想走路,主要是想找回過去喜歡「散步」的心情,和某些感覺或者感動。

最近老覺得,自己過去這些時日,生活得好像很感官,書寫、閱讀也是。喜、怒、哀、樂,歡喜、憂愁和感受都是。

踏實如常地穿衣吃飯,完完全全地專注在眼前的一瓢一飲一粥一飯,其實很好。循著常軌,讓人有種安定的安頓。只是,有時候又會讓人感覺失落了一些什麼。純粹是一種感覺,說不出道理的。也或許,它該有些道理的,奈何我詞窮,說不出所以。

於是,少了書寫,花更多的時間走路,在這當中放下些什麼,也在這當中思索是否拾起什麼。更在這當中,看見花開花落,看見人性的執著,看見自己心靈的脆弱。

感官的世界,刺激是即時,甚或激烈的。色彩總是鮮豔多些,聲音也是迷人的多些。於是,我們喜歡停留在這樣美麗多彩的圈圈,我們在這當中快樂得手舞足蹈,我們在其中引吭高歌或清唱低吟,我們樂在其中的歡愉。

但是,有些人、事、物的體會,很多關於生命流轉的細節,其實是在感官世界之外的。至少,我是這麼覺得。

那麼,關於這些那些,我們是否看見?我們是否要看見?我們是否可以當作什麼也沒看見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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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onlymonic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