仔細想想,不無道理。再想得深一些,其實這世界上所有的存在,形式的或非形式的,應該都有保存期限。衣服再名貴,總有舊了壞了丟了的一天;好吃的食物,更需要趁新鮮;鞋子首飾再美,也有退流行或者不想要的那一刻;再昂貴的鑽錶,也難保壽命終結;即使是我們一向以為穩固而亙古不變的山川丘陵,也可能瞬間移位;古來所謂滄海桑田,人世變遷,只在阡陌之間;海不枯石不爛,再也不能代替山盟海誓承諾永遠...
至此,我們終於明白,「有效期限」的法則,適用所有我們能看見不能看見,能聽聞不能聽聞的,包括有情世界中,種種愛戀或深情繾綣,以及尋常往來。
親情,再深再濃,終有分別的一天,只是我們相信那是「生死有命」;愛情很美,但是一朝緣盡,不愛就是不愛了,不管是否還在一起,那保存期限終究還是會到期,但看我們用什麼樣的方法繼續下去,需要更多的智慧。
友情,何嘗不是一樣的道理。也許君子之交,也許手帕交,也許是穿開襠褲一起長大的,也許是千里來相會,也或許就是因為妳住在我家隔壁,或者我和誰是鄰居,甚至一表三千里,牽牽扯扯總能說上個關係,往來時日既久,說話投機或者根本沒有什麼特別的因為所以,轉眼間,成就了多年的友誼。
但是這些「因緣」都是變動的。沒有人說得準,心門一開一關,某些人走出我們的視線,會不會還有機會再見?剛剛才說拜拜的兩個人,可能從此分隔兩地,各過各的生活,了無音訊,再無聯繫。這樣,算不算也是另一種「有效期限」?
也或許,這世間所有的存在,其實都有著若隱若現的「有效期限」。即使是人我往來,有時候濃有時候淡,有時候頻繁有時候疏懶,關係不盡然永遠都是一個樣,但那最後的底限始終都在。不管是什麼形式或什麼關係,一旦「存在」,有效期限就開始起算。單位可能是鐘點、是時日或是年月,沒有人知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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